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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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3篇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1篇一、前言。

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纠纷,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办?从有利于维持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观点出发,以互让、互谅的态度,在短时间内通过协商寻求纠纷的解决。

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但是,这样的解决不仅花费时间、劳力和金钱,而且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今后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程序简单快捷,有利于减轻仲裁和审判机构的压力,节省仲裁、诉讼费用,有效防止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有利于增强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友谊,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扩大交易,促进经济发展。

由于这种处理方法很好,在涉外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也相当受欢迎。

二、无效合同的情况是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辖区法院,可以协议选择被告辖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目标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辖区,但约定不得违反辖区和专属辖区的规定。

具体如下:一、无效合同的情况是什么?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诈骗,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来欺骗对方,目的是为了让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来表达,然后和对方签订合同。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 儿共同欺骗他人,假装签约骗取对方的预付款、预付款。

构成诈骗的一方必须有诈骗的故意,实施诈骗的行为,被骗方签订合同的是被骗的结果等。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相互勾结,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共同签订了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合同。

如以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方串通损害代理人的利益等。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用途。

指当事人签订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内容上是违法的。

如联营,实际上是贷款合同,实际上是贷款,实际上是非法筹资合同,实际上是转包合同,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即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提供场所对他人进行淫秽表演、赌博、卖淫等活动。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合同。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人们必须为某种行为或某种行为,例如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 权的契约,非法买卖麻醉药品的契约。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有和解、调停、仲裁、诉讼4种解决方法。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调解是指在第三方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以自愿原则解决争议的方式。

和解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的某个阶段进行。

其优点是方便、快捷、省时、省力,不伤害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缺点是和解和调停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力,任何一方不自愿执行都会失败。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一致,自愿将其间的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裁决,当事人双方有义务执行裁决的解决方案。

仲裁是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者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和这些活动的诉讼关系。

民事诉讼本质上是国家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是权利主体以国家力量维持民事权益的司法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辖区法院,可以协商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目标地的人民法院辖区,但不得违反级别辖区和专属辖区的规定。

结语。

企业必须从上到下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复盖企业的各个层次,扩展到各个角落。

大中型企业应建立权威的合同管理小组(或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财务负责人、法律顾问和管理经营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组成,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领导。

同时,在各相应的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定义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权利责任、工作流程的协调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定 期或不定期由最高领导层率先召开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会,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和解决权利分类的缺陷,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2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而完善,市场已成为各资源最主要的配置手段。

合同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意味着的具体载体,是双方后续交易和合作的法律保障,因此必须充分重视签订、履行案等,形成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由于过去的长期规划经济体制,我国部分国企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误区。

本文根据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参考相关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

一、引言。

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合同形式,是监督各经济行为开展的法律文件,必须科学合理地管理合同的签订、履行、备案等相关流程,保障企业中各交易、合作的 顺利执行。

我国由于政治体制,国有经济和相应的国有企业在经济运营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由于长期规划经济体制,中国许多国有企业刚刚完成政治企业分离、法治企业等体制转型,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经验不足,需要研究市场经济中各交易、合作行为的法律保障&mdash。

&mdash。

合同管理,分析合同签订、履行、备案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能,在企业经营中发挥最大作用。

二、国企现有的合同管理模式。

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活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以大中型企业为中心,在合同管理方面有统一的机构管理,各部下和分公司有相应的归口部门。

通常,一般国有企业的法务部门和办公室是合同归口管理的部门对与自己企业相关的合同制定和执行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和指导。

实际工作中合同的拟定和制定一般由各具体业务部门进行,合同的拟定向法务部门进行申请审查。

在这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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