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
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供大家参考选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
。
。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骏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
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
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xx日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全域为。
禁炮。
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禁炮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到广大干部职工不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村广播、挂条幅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3.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组成专门巡查监管队伍,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初十、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严厉管控,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区公安局作为禁炮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组织各级干警开展禁炮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确保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要积极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禁炮工作。
5.区大气办将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对各级各部门禁炮工作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将在全区予以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各单位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有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住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4、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住户)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5、在非禁止燃放点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6、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严禁邮寄或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工商行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处罚。
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