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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
从计划的具体分类来讲,比较长远、宏大的为。
规划。
,比较切近、具体的为。
安排。
,比较繁杂、全面的为。
方案。
,比较简明、概括的为。
要点。
,比较深入、细致的为。
计划。
,比较粗略、雏形的为。
设想。
,无论何种称谓,这些都是计划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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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2021年,在望江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好地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本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幸福感、收益感和安全感。
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1.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线下纪念活动我委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精心准备,精心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推出3·。
152021年3月15日,由县政府主办、县市场监督局、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县金融媒体中心承办的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消费者创建企业、个体经营者、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开展望江县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活动上,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龙小桂在开幕词后,依次颁发望江县政府质量奖,发布望江县2020年安全消费创建企业(店)名单,公布2020年望江县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公共服务业代表作服务承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代表作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
活动结束后,我委在政府网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理性适度维权。
二、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新全国12315平台已于今年六月正式更新上线,为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明确工作责任,依法受理并处理好消费投诉和举报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全国12315热线值班值守,节假日安排专人值守12315坐席电话,确保节假日期间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防出现投诉举报空档或缺位。
截止目前为止,12315投诉系统平台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526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694起,其中投诉541起,举报153起,办结665起,办结率达97%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局放心消费创建方案总体部署,在我局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及示范单位发展计划,并全面启动放心消费进乡村工作2021年我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局积极发动引导我县公用服务行业、私营企业、知名商标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以。
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
五个放心为内容,按照培育创建标准,调动各类经营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目前为止,我县已培育指导66家经营者进行参创,建立培育督导台账,并为各参创单位制作了与工作制度相关的登记簿,要求各单位按制度办事,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经营者申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县消保委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在66户参创单位基础上优中选优29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为示范单位发放牌匾。
在县级放心消费放心示范单位中优选4家作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并在2020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推荐1家作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材料已上报市消保委。
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丰富创建工作载体,进一步健全舆论监督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采取。
部门主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
的模式,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
我县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将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纳入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评选认定标准,鼓励参创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我县今年计划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40家,后经过开展活动宣传,今年我县共发展新增43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
推动经营者要有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超市商场等有条件的经营者可以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电子信息管理档案,方便日常查阅需要,要认真处理好日常消费纠纷,严厉打击农村地区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
四、诚信企业建设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督促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负责任、讲信用,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
安庆市消保委依照。
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公正公开。
的原则,在全市开展第十三届。
安庆市诚信企业。
评选活动。
经过申报、初审推荐、复审、公示等程序,我县共四家企业被授予。
安庆市诚信企业。
称号。
五、odr企业申报建设为进一步发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辖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的企业。
我局积极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成为ODR企业,及时化解消费纠纷,通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县消保委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已选定3家企业为odr企业,并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座谈、业务指导、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对ODR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纠纷处理、平台操作应用的培训和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
六、推进普法宣传,加强消法教育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青少年消费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提高依法维权及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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